北京看湿疹的医院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8589789.html内容来源:天眼查
近日,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相关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诉争商标为蔡某申请注册的第号“宝妈的衣柜”商标。
一审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未违反商标法规定,驳回海澜之家公司的诉讼请求。
海澜之家公司提出上诉,认为“宝妈的衣柜”与涉案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并提交证据表明在先商标争议案中,裁定书和判决书均认定“XX衣柜”商标与“男人的衣柜”构成近似商标。
二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的显著识别部分“男人的衣柜”以及引证商标二、三在文字排列、呼叫等方面较为相近,构成近似商标。被诉裁定及原审判决对此认定错误,应予纠正。
最终,法院裁定撤销一审行政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书,并由其重新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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