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刻上去的痕迹,那么深,就从眼里,一直划

如果上帝真的对你仁慈,就会让消失的永远消失。所谓的爱恨的情仇,其实只是人的一念之差。那些随青春一起流转过来的幸福与迷茫,在成长的静夜里长成胸口的一棵隐痛的刺。

所谓的幸福,是不是就是这样,让你丢失了很多人很多事。你把它们封起来,细细地藏好,不管多么明媚的天气,都不把它们拿出来晒。哪怕尘封,哪怕霉烂,哪怕只剩下一个溜到嘴边又不得不咽下去的名字。幸福总是一个人的事。

[香樟树和汤包店]

你会一直记得一些事,往往是那些已经离开你的事。比如你怀念拆迁的小学校园里那棵刻着某个名字的香樟树,或是搬家前巷口挂着深绿色招牌的那家卖灌汤包的袖珍小店。你确信它们都不会回来了,你尝试着去接受某些和它们类似的事物。可是后来想起,总觉得再不能遇上像那棵树那样美丽光滑的枝干,再不能体味像那笼灌汤包那样鲜浓可口的汤料。

开始,黎渐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一直记得涂蘼离开的样子。很多年以后,他开始深信一个真理,如果上帝真的对你仁慈,就会让消失的永远消失。

这样,他想到余小洛的时候就可以不哭,他就可以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一样,抱着所谓失而复得的幸福,在没有月光的夜晚安心睡去。

如果你要让这个故事,有一个烟火凄迷的背景,我想了很久,抛出两颗六点的色子。真的你想想,十二是一个多么好的数字,时光倒转十二年,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年轻,我们都还坚持相信刻在树上的名字不会消失,巷口那家汤包店的老板,永远都会如此的笑容可掬。

[盛夏傍晚的遇见]

让我们先回到故事还没有发生的时间,那是一个充满着铺垫的引言。

那年黎渐和妈妈搬进这个种满梧桐树的家属院。

还是夏天的样子,很闷热,蝉在树上一直叫。还没开始长个儿的黎渐坐在舅舅借来的大卡车车厢里,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瞪大眼睛看着妈妈和舅舅忙进忙出搬东西。

多讨厌的天气,妈妈身上的蓝碎花的确良连衣裙被汗打湿透了,狼狈的贴出衬裙里白色胸罩的轮廓。她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还是好看到让人侧目的样子,可是已经这样劳累这样孤单寂寞少了男人的呵护。黎渐见不得她搬动重物时候憋红了脸力不从心的样子,那只会让他想到爸爸身边那只妖里妖气的狐狸拿斜眼睨他的表情。

他跳下车跑去帮忙,瘦弱的胳膊吃力地搭上衣柜边缘。妈妈喘了口气,轻声斥责着,黎渐,去车上坐着看东西,这些妈妈来做。

他就那样又被舅舅抱上车,像个听话的孩子,睁着一双看似无辜懵懂的眼睛,乖乖坐着看盛夏的阳光在妈妈身上留下灼烧的痕迹。就是那天傍晚,舅舅帮妈妈搬完东西后给了他五毛钱要他买几支冰棍回来的时候,他在大院门口的小摊上,遇上刚放学回家的余小洛和涂蘼。

他是第一眼就注意到涂蘼的。扎高高的马尾辫子,微微卷曲的刘海,一双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眼馋地盯着他手里的冰棍,粉红的连衣裙像刚刚开放的玫瑰,一下子就生生扎进他的眼里,生根蔓延了。

他呆在那里,举着手上的冰棍望着涂蘼走过来。十二三岁的女孩已经开始发育,微微挺起的胸脯在合身的粉红连衣裙里稍微绷紧,随着她大步行走的动作轻轻颤动着,他听见喉咙里仓促咽下口水时发出难为情的声响。

涂蘼已经高过他半个头,少女清新的气息即使在那样闷热的夏日傍晚,也依旧毫无掩饰地传进他的胸腔。她咧嘴笑着:“新搬来的吧,我是涂蘼。我中午看见你帮你妈抬东西来着,太重,你一个小孩子帮不上忙。”

十三岁的他在身高上有些受压迫,听到她的话不知怎么的就有点生气了。“才不是,我妈是叫我在车上看东西,下午我就帮我妈抬好多家具了。”

涂蘼嘿嘿地笑起来,“怪不得呢,你妈奖励你了——这些冰棍!”

“那是!”黎渐倨傲地点点头,根本还是一个幼稚晚熟的孩子。他炫耀般举起手里开始滴滴答答化水的冰棍,“我妈说今天幸亏有我,不然还不知道要搬到什么时候去呢!”

“哦,是咯!”涂蘼赞同地点头,看了看他脚边那滩甜水,已经开始招引一些蚂蚁了。“那你可真能,一口气被你妈奖励这么多支冰棍。”

黎渐这时候好像才想起冰棍的事,看着涂蘼的眼神心里一荡,慷慨地抽出最贵最好看的那支奶油冰棍,“给你,这个好吃。”

“哎呀我不要,你妈奖励你的又不是给我的。”涂蘼一边伸出手去嘴里一边推辞着,黎渐看着这个心口不一的女孩子突然觉得心情好起来,忍不住伸手拉了她一下,“咱们以后是邻居,一支冰棍客气什么。”

“那谢谢了哟。哦,那还有她呢?她叫余小洛,也是我们大院的哦。”涂蘼剥开白色奶油冰棍上的淡绿色包装纸,末了回身指指身后那个蓝上衣白裙子的女孩。

黎渐这才注意到和涂蘼一起的余小洛。安静单薄的样子,刚刚及肩的头发,皮筋还绑不起来;矮矮的个子,单眼皮,耳朵上挂一副当时极为昂贵的随身听耳塞,面无表情地站在路边看涂蘼和他交谈的样子。黎渐从那时侯起就不觉得余小洛是个漂亮的女孩,不仅不漂亮,还有些莫名的优越感和疏离感。

手上还剩三支冰棍,黎渐在心里盘算着,两支要留给妈妈和舅舅,剩下的那支是给了这个并不讨人喜欢的余小洛呢,还是留给自己。

涂蘼已经在幸福地吮吸着冰棍带来的清凉甘甜,余小洛依旧是没有表情的样子。黎渐狠狠心,故作大方地将手中的冰棍递出去,“余小洛,你挑一支吧。”

“我不要。”余小洛终于摘下耳塞,语气礼貌眼神冷漠地点点头。

“哦,这样啊,”黎渐立刻缩回那只手,“涂蘼,余小洛大概不爱吃冰棍。”

“嗨,她就是这样别扭,”涂蘼走过去呵呵笑着牵了余小洛的手往院子里走,“什么不爱吃,她吃的冰棍都特高级,把牙都蛀坏了的。”

黎渐怎么听心里都是一个不舒服,恨恨地跟在她们身后。涂蘼扭头回来冲他问道:“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哦,黎渐,黎明的黎,逐渐的渐。”

“黎渐,”一直沉默不语的余小洛突然开口了,“不是真心给我的东西,我不要。”那支冰棍就一直融化到只剩下甜水一滩。黎渐从此开始对冰棍失去兴趣,他发誓,他是真的有点讨厌这个充满优越感说话像利箭的余小洛了。

[逐渐分离的世界]

从那以后黎渐开始注意关于涂蘼的一切,比如说她并不是跟父母住一起,而是长年生活在退休的爷爷奶奶身边,靠着老两口微薄的退休金紧紧巴巴地求学过日子,比如说她犯了事的爸爸在监狱里得了哮喘病情严重,她每次去找又结了婚的妈妈要钱时都会讨来一顿辱骂或者是好几天都消不下去的巴掌印。

看着为了省钱每天起大早赶着走路去学校上课的涂蘼,黎渐的心里就有一种纠扯的怜惜。她总是让他想起妈妈离开原本那个有爸爸的家时,眼神里流露出来的那种坚持和隐忍。可是涂蘼还能这样单纯的笑,为了一点小小的恩惠而欢喜雀跃,他不止一次地想,如果有一天他有能力赚很多钱时,他最想让两个人过上好日子,那就是妈妈和涂蘼。

当然,因为关心涂蘼,连带的黎渐也知道了很多关于余小洛家的事。他知道余小洛一定是个生活在蜜罐里的幸运儿,但不知道她爸爸居然那么有钱有势。在那个私家车少得可怜的年月,他常常能看到余小洛的爸爸坐着黑色的红旗从大院的院墙外经过。这让年少的黎渐越发讨厌余小洛目中无人的样子,总觉得那是一种轻视和挑衅。

日子很快过去,转眼黎渐就上初二了。这其间他和涂蘼、余小洛经常一起做功课,他老是缠着涂蘼要她好好听他讲英语,他总说:“你看,你英文破成这样,再不学好,以后要找个好工作可就难了。”

涂蘼那样野性难驯,常常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就吃吃地笑个不停,惹得他见她脸上毫无保留的天真神情总是心襟荡漾,书也看不进了,只扑过去抓着她的手就掰开来要打,两个人纠缠着在沙发上滚来滚去,直到涂蘼喘着气拼命求饶,他才恋恋不舍地放开手心的那双柔荑,贪着她脸上娇羞的红晕不舍得眨眼。

而这种时候,冷冰冰的余小洛总会格外认真格外大声地念英文,仿佛世界上最伟大的事就是把那些在涂蘼看来歪七扭八的鬼符读出悠长韵味来。笑闹过后的黎渐听见她嘴里溢出的纯正美音,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懊恼。他偷看余小洛的表情,真的没有任何破绽,但他敢打赌,余小洛绝对在心里认为他和涂蘼是两个堕落无耻的家伙。可是他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高高在上的余小洛要和涂蘼形影不离,还表现得那么亲密无间,除非她是个演技高深深沉虚伪的人,从此他断定,他和余小洛不在同一个世界。

[关于梧桐的记忆]

我真的要开始述说这十二点色子掷出的年月了。黎渐已经十八,和涂蘼同龄,余小洛十七岁,每天会背着沉沉的书包一个人走在放学的路上带着耳塞听歌。

那时候,黎渐喜欢涂蘼,在那个北方大院同年纪的孩子堆里,已经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请原谅我还喜欢用孩子来称呼这些少男少女,其实在时光的河流里他们已经开始长大。

涂蘼越发出落得亭亭玉立,举止不再放肆无忌,很有些窈窕淑女的味道了。十八岁的她没再念书,经济的窘迫使得她早早独立,飞快混完一所二流中专,凭着靓丽的外形条件,找到一份据说很不错的工作。

请不要误会,那真的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是一家大型超市的礼品派送员。涂蘼很喜欢这份工作,轻松,还能讨好不少有身份地位的人。超市印制很多大面值的代金券,逢年过节或是平时巧立名目都会让她送往不同的领导手中。外向开朗的涂蘼做起这些事的时候显得得心应手,很快在经理面前挣得了良好的口碑,工资猛劲地上涨。为此涂蘼总是跟黎渐说,我们的苦难结束了,好日子也该到了吧。

黎渐看着这样的涂蘼觉得开心,没有什么事能比让涂蘼高兴更令他耿耿于怀的了。他和涂蘼真的谈恋爱了,像每个处在青春期的少年一样,背着父母,在偷偷溜出去约会的时候脸红心跳地彼此分享不欲为他人所知的秘密。那么美的涂蘼,撒娇地伏在他腿上,轻声哼哼着,黎渐,你安心念书,等我攒够了钱,你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黎渐揉着她留长后烫得有些卷卷的头发,心里流水一般欢畅,多么幸运啊,能遇上让自己这么爱着的人。

那段时间,黎渐很少见到余小洛。听妈妈说,余小洛高考一结束就要出国,她爸爸在那边都已经联系好学校了。黎渐心里真有那么点不是滋味,想着那个老是游荡在他和涂蘼身边表情冷漠的女孩,一晃眼可能就和他们天上地下,云泥之别了。这样想的时候,一个很寻常的冬日午后,他就在院外的河堤上见到穿得异常单薄的余小洛。

那天太阳很温暖,但风里依然是北方冬天惯常的寒冷。他从家里出来,到河堤边等涂蘼。他穿着大棉衣,新浆洗的味道从领子里透出来,充满一种抒情的温暖。

远远地他就看见余小洛,白色大毛衣像布袋子一样挂在身上,外套都没穿,抱着膝盖坐在大树下,直愣愣地看着河面。

他突然觉得心口针扎似的疼了一下。那么瘦弱的样子,还有寥落的神情,真的不像这个年纪的女孩啊。这个年纪,应该像涂蘼一样成天脸上洋溢着健康的红晕,说话时语气清凌凌像春风吹过屋檐的铃铛,而不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清冷着表情,在一个阳光充沛的午后看着满河的金光那么迷惘无措。

他走过去,站在她身后轻轻唤了一声:“余小洛。”

她的身子明显地一颤,继而用惯常的语气背对着他问:“什么?”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敏感,他听出她声音里有着破碎的沙哑和忍耐的痛楚。他突然间就被激怒了,气急败坏地冲她俯下身,双手紧紧掐住她肩膀,硬是将她的头转过来。

可是那一瞬间,他愣住了。余小洛的脸上,居然有着纵横班驳的泪痕。

他开始有些眩晕,也许是午后的阳光太刺眼了吧,那么瘦小的余小洛在他面前簌簌颤抖着,被冷风吹过的嘴唇变得青紫发白,眼神却异常晶亮,烈火一样灼痛了他。

“你是怎么了?”他狼狈地转开眼,讪讪问道,“谁欺负你了吗?”

余小洛一直沉默,良久伸手将被泪水粘在脸颊上的发丝拨开。“没什么,有谁敢欺负我?”

黎渐看到她苍白瘦削的手,骨节突出,少女纤细的血管经脉清晰可见,他突然惊觉她是那么瘦弱,只要他一合臂,甚至就能轻易将她搂在怀中碾碎成灰。

他的心猛然一颤,为自己的想法愤怒起来。他的语气尖刻,充满莫名的怨恨和讥诮:“是啊,有那样显赫的家世背景,谁还胆敢欺负你!”

余小洛的眼一下子瞪得大大的,单眼皮,却可以有那么尖锐的光芒。她看他,还保持着满脸泪痕的样子,他在这样的目光中发现,有什么东西在他胸口迸裂,散开去,散开去。

他不敢看了,仓促站起来,感到瞬间的失血耳鸣。他开始隐约明白过去对她刻意的忽视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但他爱着涂蘼,就好像涂蘼一直爱着他。

终于,余小洛敛下咄咄逼人的目光,若无其事地起身,脸上已经风平浪静。她瘦小的身子依然在白色大毛衣下晃荡,只是脚步很坚定。“黎渐,你说得对,因为我一直有这些,所以没有人可以轻易伤我。”

她的脸色苍白得像鬼,黎渐看她的时候,她笑笑,“走了,背单词去。”黎渐想开口再说点什么,即便是对刚才的一种挽回。可是她离开的脚步轻松愉悦,像是摆脱了什么恼人的事情,他终于也只能看着她的背影,狠狠吐出一口气。

涂蘼来了,他的心思又完全被她占满。涂蘼问:“没看见余小洛呀?我刚遇上她,说也从河边回来呢。”

“哦,没见着,我也刚到。”黎渐第一次在涂蘼面前撒了谎,不想因为刚才那点小插曲影响了见到涂蘼的好心情。

“这样啊,听说小洛高考一完就出国了呢,以后要见着她,可就真难了。”涂蘼无限感叹。“以前在一起的时候还不觉得,一听说要分开了,才觉得还真舍不得小洛。”他搂着涂蘼的纤腰,把头埋进她的头发里,语气有些烦躁。“别管她的事了,反正她和咱们是不一样的。”

“呵呵对哦,你们两个从来就不对盘,老是看对方不顺眼。”涂蘼无可奈何地笑,“你们这种人,都太好强,不是朋友就是对手,真伤脑筋。”

黎渐在涂蘼的絮叨声里想要睡去,恍惚间回到初见她们的那个傍晚,粘粘的冰棍水化开了,滴在尘土飞扬的地面上,在记忆里留下永远擦不去的水渍了。

那天深夜,黎渐从院墙上翻出来,在白天来过的河堤上,在那棵余小洛曾经靠过的梧桐树下,借着微弱的月光,他清晰地看到一行不容错辨的笔迹:YXLLoveLJ。是刀刻上去的痕迹,那么深,那么深,就从眼里,一直划到了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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