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处长江下游,跨大江南北,其居住民俗融合南北特色,住宅类型多样,既有讲究轴线对称,厅堂连进,聚族而居,尊卑分明的大宅深院;也有玲珑别致,枕河而居的河房河厅,南京同时又是六朝古都,明朝的都城和留都,又深受京师文化的影响,体现在其居住民俗的兼容性和多样性上朱元璋在南京建立大明帝国后,制定了一套严格的住房等级规划。这套规划包括房屋开间、用瓦、饰物、设色等,要求臣民遵守,并反复强调不准违例起造房屋。
洪武二十六年规定:一品二品厅堂五间九架,屋脊可以用瓦兽,梁栋、檐角用青碧绘饰,门用绿油兽面锡杯;三品至五品厅堂五间七架,屋脊用瓦兽,屋脊、檐角用青碧绘饰,门用墨油锡环;六品至九品厅堂三间七架,只用土黄饰梁栋,正门一间三架,门用黑油铁环。官员不许在宅前宅后左右多占地,构亭馆,开池塘。而庶民百姓所居房屋,不能超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及彩色装饰。朱元璋制定这制度的目的就是能够“辨上下,定民志”。
明初南京城内的官民居住规模应该是按此执行的,但随着都城北迁,特别是中叶以后,奢侈的社会风尚使朝廷的禁令名存实亡。比如南京民居,在正德以前,房屋矮小,厅堂多在后面,即使有些好事之徒,“画以罗木”,但也“皆朴素,浑坚不淫”。可到了嘉靖末年,在南京,土大夫就不必说了,即使庶民百姓,也有费千金修三间客厅的例子可寻,房屋金碧辉煌,高耸过倍,甚至重檐兽角,如官衙一般,园囿僭拟公侯,下至勾栏之中,也“多画屋矣”。
明代南京居民多为砖木结构的瓦房,乡下则以草房居多,多为沿纵轴线布局的封闭式院落,但方向不限于正南正北。大型民居住宅多在中央纵轴线上建门厅、轿厅、大厅及住房,再从左右纵轴线上布置客厅、书房、厨房及杂屋等,从而形成中、左、右三组纵列的院落群组。后部住房常为二层建筑,楼上婉转相通,且在各组之间设置通前后的交通备弄”(即夹道),兼有巡逻和防火的作用。
为了减少太阳辐射,院子多采用东西横长的平面,围以高墙,同时在院墙及屋墙上开漏窗,以利通风。客厅和书房前常凿池叠石广植花木,以示优雅。有的院落很大,各建筑群之间有备弄串连,宛转曲折,井然有序。这种民居,既保持传统的格调,又有变化的灵巧,和谐统一,融人伦与自然为一体,带有明显的江南人文特征和环境因素。在南京城中,无论是巨室还是细家,家家住宅前都有竹篱门,据说这种风气起源于六朝(王士性:《广志绎》卷二《两都》)。这是南京民间建筑风尚的基本特点。
在南京还有一种极具特色的宅居建筑即河房,兴起于明末,集中分布在城南秦淮河两岸,河房伸入水中,下立木柱,上筑亭阁,现代典型代表为袁道台河房,亦称“媚香楼”。该河房为三进两庭院、四开间,屋顶筑马头封火墙,正房十六间,耳房四间,第一、第二进为轿厅和客厅,最后一进为二层楼房,底层前后相隔,后面是宽敞的河厅和雕刻精致的扶栏挂落,可临水倚栏,欣赏秦淮风光。庭院左侧,沿石阶而下,“穿甬道如坞,移步便登画舫,打桨秦淮”。另一处钓鱼台河房,前后平房两进,后进为河厅,均三开间,两侧有回廊,中间是长方形庭院。河厅正堂后面临水处筑小亭一座,小亭向河面延伸,水中砌筑与地面水平的石墩两个,石墩与后墙之间架木质楼板,一派“小桥、流水、人家”的水乡风情,尽显江南人家“枕河而居”的优雅闲情(《南京民俗志》第70页)。
除这两河房外,南京还有糖坊廊河房、钞库街河房等,建筑式样和规模与前两者差不多。明代南京民居室内陈设也相当讲究,堂屋为中心之所。堂屋靠北墙正中摆放一张八仙桌,桌上供关公财神塑像,敬香烛,两边摆放瓷具,桌两旁放靠背椅;东西墙各放高脚茶几张,靠背椅两把。讲究人家以红木制作桌椅,上面雕刻各种装饰图案,显得雍容华贵。八仙桌上方悬挂中堂,或字画,东西墙亦可挂字画,以增添浓浓的书卷气。
卧室乃主人休息所在,一张雕刻精美的雕花大床,围以轻纱薄幔,床前设脚踏板;一张梳妆台,上嵌一面梳妆镜,镜子有椭圆形的、方形的、葫芦形的……镜前一张梳妆凳。一个衣柜侍立墙边,墙角置衣帽架,瓷的、木的,造型各异;室内隐蔽处放着一只女主人陪嫁时带来的子孙柜,即马桶。